当前位置:豌豆文学>历史军事>控明> 第七十三章 卖官鬻爵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七十三章 卖官鬻爵(1 / 5)

第七十三章 卖官鬻爵

大明朝的税收现状基本维持在“根本就收不上去”的层面上,但市舶司绝对是个唯一的例外。

市舶司收取的是关税,而大明朝的关税系统承袭的是前朝的制度:包税制。

所谓的包税制,就是一种预付银钱的制度。

先由官府大致测算出一年的税收数额,然后承包出去,再由承包者向商贩收取税负。若是收取的多了,就是赚了。若是收取的少了,当然就是亏本了。

大明朝的关税,看起来是一个官方系统,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笔生意。

而这个还没有建立起来的陕北市舶司,完全就是参考了泉州、广州等地市舶司的数字。

但这是贫瘠苦寒的陕北之地啊,怎么能和富庶繁盛的江南、广南等地相提并论?这就好像西部偏远的地级市税务所不能和上海、广州的税务所相比是一个道理。

浙东、福建、广南各地的富商无数,整船整船的丝绸、布帛、瓷器、桐油都销售到南洋、西洋各国,换回来更多的香料、金银,收取的关税当然很可观。光是浙东的丝绸出口一项,每年就有两三百万的出口额,按照十货抽一的关税,仅此一项就是几十万两白银的进项。再折算成盐引,又是好大一笔钱……

但陕北能出口什么?

陕北各地穷的叮当乱响,老百姓们已经饿的争相造反了,还能出口个屁呀。陕北提举司一旦成立,首先面对的就是套北的蒙古各部。那边的蒙古人也不富裕,除了一点毛毡之类的畜牧产品之外,根本就拿不出像样的玩意,怎么可能创造的出那么大的税收?

虽说十万两的税额可以打个对折,但是根据张宁的粗略估计,就算是再打个对折,都是需要犹豫一下的。

自己想办法先筹措出两万两白银,作为本年的税银预先上交给朝廷,都不见得有赚头,至于五万两,那根本就是想也不要想的。

杀头的生意

上一章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