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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7章【资本市场的本质就是吃信息差】(2 / 5)

上市的企业,其发行者、大股东的减持规则另做一些调整,在原有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上市公司大小非新增额外的减持限制。”

所谓的大小非,“非”指的是非流通股,非流通股在限售期解禁后便可以流通,也就是所谓的大小非减持,持股低于5%的非流通股就叫小非,持股大于5%的就叫大非。

新交所的大小非有三年限售期,也就是企业上市之后的三年内属于限售期,大小非想要从二级市场减持股票需要等到上市三年过后。

方鸿缓缓地说道:“关于大非的减持规定,在三年限售期过后,第一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总持股的20%,第二年减持不得超过剩余持股的15%,第三年减持不得超过剩余持股的10%,第四年减持不得超过剩余持股的5%,直到第五年以后才可以自由减持。”

这样的规定调整,等于是一家上市公司老总想要减持首先要等待三年限售期过,之后的四年里都有减持限制,直到第五年同时也是该企业上市的第八年才可以自由减持。

例如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是1000万股,有一位大股东持有10%的股权,即100万股,第一年减持最多只能是他持股的20%,也就是最多减持20万股。第二年在剩余80万股的基础上减持不得超过15%,也就是最多减持12万股,然后第三年也是以此类推按规定的比例减持,一直到第五年以后才能自由减持。

田嘉奕做好备忘后,方鸿继续说道:“关于小非的减持规定,在三年限售期过后,第一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总持股的35%,第二年减持不得超过剩余持股的25%,第三年减持不得超过剩余持股的15%,直到第四年以后才可以自由减持。”

与大非的减持规定大体差不多,区别是比例不一样以及时间限制比大非少了一年。

在新交所上市绝对不能给发行者一种只要能上市就能减持的感觉,否则心思全都放在减持、卖公司去了,不可能有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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