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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九章 遗嘱(1 / 5)

“可以,别后退了,我这边已经开始录制!”

张民安连续咳嗽了几声,那种仿佛肺子都要咳出来的架势,摄像没有停,毕竟这也是张民安此时的真是状态,缓解了片刻,举起手中的一张纸,这才说道:

“我叫张民安,鸡东市人,身份证号码23032119410817****,我现在在华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会议室,地址在琴岛市铜山区幸福路320号,今天是2010年6月27日,稍后我将录制我的遗嘱,见证人也会公布各自信息。

今年五月,我去鲁大医院检查身体,医生说我身患癌症,肺癌转移成骨癌,医生认为没有治疗的必要,最多也就个把月的寿命,到今天已经确诊四十多天,算是赚到了,即便想手术治疗,也没有那笔钱,我呢累了,也不想折腾,我是自愿放弃治疗的。

关于我的个人财产,做出如下声明:从2001年开始,我跟罗素琴开始接着作翻译的工作,赚了不少钱,这个在我的日记中,有明确的账目。

不过我赚的所有钱,外加卖房所得,除去日常开支,共计一百三十四万被我儿子张国庆要走了,说要走是客气的说法,其实他就是恐吓、威胁、明抢。

最后这笔二十万,是2010年4月30日给他的,条件是断绝父子关系,今后不再找我和罗素琴的麻烦,因为我们也没有体力和能力去完成翻译工作,而且可以说身无分文了。

我给他钱的时候,我找了律师签署了公证书,这个在兴华市公证处有存档,我预留的提档人信息是罗素琴,律师就是见证人之一,一会儿公布信息。

至于在兴华市购买的房产,这都是罗素琴老家房屋的拆迁款,可以查询相关的银行流水,这些跟张国庆没有关系,如若张国庆再找罗素琴麻烦,请警察同志根据这个遗嘱视频处置。

最后,我要交代我的身后事,这个我跟罗素琴说过,我死了不用花钱火化,也不用找地方埋,更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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