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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七章 士为知己者死(1 / 5)

“换装,展旃!”

随着领头之人的一声令下,他身边那些虽然看上去有些疲态,且风尘仆仆,但却身材魁梧的男人们,旁若无人的开始脱着脱掉外衣,露出只穿着裤衩的身体。

在过往行人先是惊诧,随后敢怒不敢言的时候,这百多人从装满杂货,用油布盖着的马车中,取出一副副黑漆漆的战甲穿在身上。

随后,一面用动物尾巴装饰的黑色大旗猎猎作响,硕大的一个‘汉’字迎风飞扬。

这些,是刘邦派来九江郡游说英布的使团。

领头那个使者名叫随何,是刘邦从彭城战略性转移的时候,在路上捡到的一个儒生……

当时刘邦等人一口气跑到虞县修整的时候,随何无意间听到了张良和刘邦的谈话,于是自告奋勇前来劝降英布。

刘邦自然是无可无不可,能成功自然最好,若是不能成功,大不了再来一次。

他心里很清楚,项羽这个人心胸不大,英布两次没有听从对方号令出兵的事情,其实已经把项羽得罪惨了。

嗯,第一次是发兵攻齐,第二次是发兵救援彭城。

所以,只要刘邦这边怂一点,让项羽腾出手后,必然会立刻南下收拾英布。

到时候,有着共同敌手的两家,自然而然的就会结盟。

只是这样一来,混在西楚当官僚,同样洞悉时事的随何,就会失去唾手可得的功劳。

所以,富贵险中求。

随何在刘邦答应之下,自掏腰包找附近乡农买了几条油光水滑的大狗,宰杀剥皮后,肉给跟着他一起南下的士兵吃了,至于皮毛,嗯,主要是狗尾巴,则用来装饰了这一面汉军旗帜。

其实作为使者,手中应该拿着的是牦牛尾巴做的节杖,再不济,也应该用貂尾装饰。

但……

这时候的汉国基本上是个草台班子,凡事有点意思就行了,没有人会去追究细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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